羁押人员是什么意思?
我看到新闻里提到羁押人员,不太明白这个词到底啥意思。他们和普通犯人有区别吗?被羁押是不是就意味着有罪了呢?希望了解一下羁押人员的具体定义和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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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人员指的是那些因为涉嫌违法犯罪,而被司法机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关押在特定场所的人。简单来说,就是被关起来等待进一步处理的人。 从法律角度看,羁押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刑事拘留,这通常是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或者继续犯罪,而采取的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另一种是逮捕,这是一种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当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充分,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时,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会对其执行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需要强调的是,羁押人员并不等同于罪犯。在法院没有作出最终判决之前,他们都只是涉嫌犯罪,还不能确定有罪。只有经过法定的审判程序,由法院判决有罪之后,他们才会成为罪犯。所以,羁押只是一种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而不是一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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