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案由是什么?
我在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有问题,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太清楚在起诉时,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对应的案由是什么,这对我走法律程序很关键,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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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概念,它们对应的案由也有所区别。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案由。案由简单来说,就是案件的由来、原因,它是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概括表述,法院会根据案由确定适用的法律和审理的方向。 对于医疗事故,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它对应的案由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当医疗机构和医生因为过错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并且经过相关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时,患者就可以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涉及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该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定义、分级、处理程序等都有详细规定。 而医疗过错虽然和医疗事故有相似之处,但范围更广。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的疏忽、懈怠等过错行为,不一定达到医疗事故的程度。同样,在法律上它也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这一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为医疗过错的法律认定和责任承担提供了依据。 所以,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在向法院起诉时,案由通常都确定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可以依据这个案由,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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