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恢复后上班被公司辞退该如何赔付赔偿金?


在工伤恢复后上班却被公司辞退,关于赔偿金的赔付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职工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如果公司在工伤职工恢复后无故辞退,这很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具体而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由于是工伤情况,还涉及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公司辞退导致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例如,小王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因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工伤恢复上班后被公司无故辞退。那么公司应支付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3×5000×2 = 30000元。此外,小王还可以根据当地规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所以,工伤恢复后被公司辞退,劳动者既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又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