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有哪些?


在医疗事故中,赔偿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应向患者或其家属给予经济补偿的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病情加重而额外支出的治疗费用。它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计算时,要凭据支付,也就是按照实际花费的金额来赔偿,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费用票据。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一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要是患者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医疗事故耽误工作而少赚的钱可以得到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患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种补偿。 陪护费方面,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在住院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护工照顾,这笔费用就可以要求赔偿。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因医疗事故导致残疾的患者未来生活的一种经济保障。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例如患者因事故导致肢体残疾,需要购买轮椅等辅助器具,相关费用可以得到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因医疗事故死亡患者的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费用补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比如患者去医院复诊、转院等产生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患者需要到外地就医,住宿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这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精神上受到的痛苦给予的补偿。 总之,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是多方面的,旨在尽可能弥补患者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损失。患者或其家属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