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步骤、程序如何操作,具体要保留什么单据?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遇到医疗事故时,正确的处理方法、步骤、程序以及单据保留至关重要。 首先,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及家属应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措施。第一步是收集证据,这是后续处理的关键。对于需要保留的单据,病历资料是重中之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这些病历资料能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等信息,对于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责任划分有重要作用。 其次,收费票据也需要妥善保存。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各类收费凭证,这些票据可以证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经济支出,在后续要求赔偿时是重要的依据。 接下来是处理步骤和程序。当怀疑发生医疗事故时,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选择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最后,如果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患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之前保留的各类单据和证据将在法庭上发挥重要作用,帮助患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处理医疗事故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妥善保留相关单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