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取证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取证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清晰的取证流程能帮助患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医疗纠纷的取证流程: 首先是收集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纠纷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其次是封存实物。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这一规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中有明确说明。 再者是收集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患者、家属或者医护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可以请他们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能够从不同角度还原医疗事件的经过,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另外,还可以进行医疗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则是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通过专业的鉴定,可以明确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最后,要注意证据的保存。无论是纸质证据还是电子证据,都要妥善保管,避免证据的丢失、损坏或者篡改。在收集和保存证据的过程中,要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总之,医疗纠纷取证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方法,患者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