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与索赔包括什么?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等。下面我们分别介绍医疗纠纷的处理与索赔的相关内容。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面: 首先是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书。这是一种比较快捷、成本较低的解决方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其次是行政调解。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费用。 最后是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患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的索赔内容方面: 医疗费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导致的额外医疗费用支出,包括已发生的和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该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费是指患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该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残疾赔偿金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导致残疾的,根据残疾等级给予的赔偿。该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死亡的,给予其家属的赔偿。该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