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报告时限和程序有哪些?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及时报告并遵循正确的程序处理至关重要。 首先,关于医疗纠纷报告的时限。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情况较为紧急的,如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导致患者病情急剧恶化等情况,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一般的医疗纠纷,通常要求在纠纷发生后的一定合理时间内报告,虽然法规未明确具体时长,但从实践和诚信原则来讲,应当及时报告,以利于纠纷的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其次,医疗纠纷报告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医疗机构内部报告。当医护人员发现医疗纠纷或者患者及其家属提出异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本科室人员对纠纷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第二步,医院相关部门处理。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对于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还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步,外部报告。如果纠纷情况严重,达到需要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的程度,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涉及人员、目前的状况等。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会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指导。 第四步,后续处理。在报告之后,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总之,了解医疗纠纷报告的时限和程序,有助于医疗机构和患者在纠纷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纠纷的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