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途径: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节省时间和精力,并且有利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关系。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介入,对医患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公正、公平地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再者是行政调解。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规定,对纠纷进行调查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最后是提起诉讼。如果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求,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