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与途径是什么?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有多种方式和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是双方自愿协商。这是一种较为常见且便捷的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就争议问题进行直接沟通和协商。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快速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精力,但前提是双方都有协商的意愿和诚意。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来帮助医患双方解决纠纷。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调解结果相对公正,而且不收取费用。 再者是申请行政调解。这是指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双方的申请,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处理过程中,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进行调解。 另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具权威性的解决途径。医患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诉讼的优点是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可能会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最后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例如,某些地区可能有专门针对医疗纠纷的特殊处理机制或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