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中哪些情况可以不承担责任?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治疗,结果治疗效果不太好,和医院产生了纠纷。我想知道在医疗纠纷里,医院在哪些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呢?我就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现在这个情况医院该不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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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纠纷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是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简单来说,就是医生按照正常的治疗方法给出了建议,但是患者或者家属不配合,比如不按时吃药、不遵守医嘱等。不过,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说,医生在告知注意事项时没有说清楚,导致患者理解有误而不配合,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也不能完全免责。 其次是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在紧急情况下,医生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判断和治疗决策,只要他们已经尽到了合理的诊疗义务,就不用承担责任。例如在突发的重大事故现场,医生在有限的条件下尽力对患者进行了救治,但最终患者还是出现了不良后果,这种情况医疗机构通常不承担责任。 最后是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学是不断发展的,有些疾病在当时的医疗技术条件下确实无法准确诊断或者有效治疗。比如一些罕见病,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治疗方法,医疗机构在尽力诊疗后仍无法取得理想效果,这种情况下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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