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梗塞的医疗纠纷有哪些?


医疗纠纷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因为医疗服务、医疗结果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在脑梗塞的治疗中,常见的医疗纠纷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诊断失误方面。如果医院没有及时准确地诊断出脑梗塞,就可能延误患者的治疗时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属于医疗事故。比如,患者出现了脑梗塞的典型症状,但医生误诊为其他疾病,导致患者没有得到及时的溶栓等有效治疗,这就可能构成医疗纠纷。 其次是治疗方案不当。脑梗塞有多种治疗方法,不同情况适用不同方案。若医生没有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比如对于适合溶栓治疗的患者却选择保守治疗,导致病情恶化,这也会引发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是护理不到位。在脑梗塞患者的护理过程中,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护理,像没有按时给患者翻身导致褥疮,或者没有正确监测患者生命体征等,影响患者康复,患者家属也可能因此和医院产生纠纷。另外,医院的告知义务履行不充分也会导致纠纷。医生应该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说明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等情况。如果没有做到充分告知,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治疗,一旦出现不良后果,就容易引发争议。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