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事故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我是一名患者家属,之前我家人在医院治疗时遭遇了医疗责任事故。现在想了解一下,对于这类医疗责任事故,法律上有什么样的处罚规定呢?是对涉事医生处罚,还是医院也有责任呢?我想弄清楚我们能依靠哪些法律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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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事故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责任事故处罚的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医疗机构来说,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比如,如果医院经常出现医疗责任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就可能责令其停业整顿,以督促其整改,保障医疗安全。 其次,对于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举例来说,若医生在手术过程中严重违反操作规范,导致患者死亡,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医院可以给予涉事医务人员警告、记过、降级等行政处分,也可以按照单位的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也对医疗损害责任有详细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中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意味着患者及其家属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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