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对患者进行的经济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实际医疗费用支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通俗来讲,就是因为这次医疗事故额外产生的看病费用才能算在赔偿范围内,之前本身疾病的治疗费用不算。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要是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您因为医疗事故无法工作,收入减少了,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就可以要求赔偿,但如果您收入特别高,最多按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来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就好比国家机关人员出差时每天的吃饭补贴,患者住院期间也能得到类似标准的补偿。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您住院时需要请人专门照顾您,这部分费用可以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来赔偿。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假如您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残疾,就可以根据您的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用来获得相应的赔偿。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因为残疾需要使用轮椅等辅助器具,就按照普通类型的器具价格来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患者去世后丧葬费用的一种补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如果患者有需要抚养的家人,这部分家人的生活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就是您因为医疗事故看病、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要有票据才能得到赔偿。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您因为医疗事故需要到外地就医,住宿费用可以按照这个标准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这部分赔偿就是对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 总之,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患者和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