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烂尾楼断供了该怎么办?


当遇到房地产烂尾楼断供的情况,首先要明白断供是指购房者停止向银行偿还住房贷款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贷款合同通常以书面形式订立,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购房者断供属于违约行为,银行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银行可能会通过多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购房者发送催款通知,要求其尽快偿还欠款;如果购房者仍不还款,银行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银行胜诉,法院可能会判决购房者偿还剩余的全部贷款本息,并承担诉讼费用等。若购房者拒不执行判决,银行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能会拍卖购房者的房产,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贷款。 不过,对于因楼盘烂尾导致购房者断供的情况,也并非完全没有解决办法。购房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推动开发商复工复产,尽快完成楼盘建设。政府可能会采取监管资金、引入新的投资方等措施来解决烂尾楼问题。另一方面,购房者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以及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开发商长时间无法交房,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同时,根据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贷款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