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官司程序是什么意思?


医疗事故官司程序,简单来说就是当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因为医疗事故产生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所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流程。 首先是起诉阶段。患者或者其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导致了损害结果,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受理与立案环节。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然后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同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交证据,法院也可能会组织证据交换。在这个阶段,还可能涉及到医疗事故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之后就是开庭审理。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法庭调查中,双方当事人要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进行质证。法庭辩论则是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发表意见和进行辩驳。 最后是判决与执行阶段。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