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离婚冷静期多久不拿离婚证会作废?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我们了解到有这个冷静期的规定,但不太清楚如果过了一段时间没去领离婚证会怎样。想问下从离婚冷静期开始算,多久不拿离婚证就会作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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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立的一项制度。简单来说,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民政局会先受理,然后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从离婚冷静期届满开始计算,三十天内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这次离婚登记申请就会作废。 例如,夫妻双方1月1日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从1月1日开始计算,到1月30日结束。之后的三十天,也就是从1月31日到2月29日(假设当年是闰年),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去领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次离婚申请就作废了。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离婚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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