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过后不去离是否会作废?

我和另一半申请了离婚,经过了30天离婚冷静期,但是冷静期过了之后,因为一些原因没能去办理离婚手续,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是不是之前的离婚申请就作废了啊?还得重新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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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冷静期过后不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申请确实会作废。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给予双方30天的冷静思考时间。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之前的离婚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相当于作废了。如果之后双方仍然决定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所以,一定要注意离婚冷静期和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时间节点,避免耽误离婚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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