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后怎样定责?


医疗事故赔偿后的定责,对于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过错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至关重要。下面将从定责主体、定责流程、责任承担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定责的主体主要是卫生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依职权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而人民法院则是通过司法审判来确定责任。比如患者与医疗机构就医疗事故责任产生争议,患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定责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是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专家会根据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如病历、检查报告等,以及现场调查情况,分析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第二步,若医患双方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鉴定结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理;若有一方不服鉴定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若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会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必要时还会重新鉴定。 关于责任承担,主要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方面,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可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民事责任上,医疗机构是赔偿责任的主体,需对患者进行赔偿。但如果医务人员存在重大过失,医疗机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其追偿。刑事责任则是在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时才会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之,医疗事故赔偿后的定责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过程,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