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如何判定责任和赔偿?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定医疗事故的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和要点。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医疗行为,也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对患者进行了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这是判定医疗事故责任的基础。然后,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违法行为,比如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接着,需要确认是否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这包括身体上的伤害、残疾甚至死亡等情况。最后,要判断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患者的损害后果是不是由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有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完全责任就是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意味着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是指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有明确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