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跟谁协商解决?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不知道该和谁去协商解决这件事。是直接找医生,还是医院的某个部门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该对接的对象,希望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跟谁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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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后,协商解决是一个常见的处理方式。首先要明确和谁协商。一般来说,应该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而不是直接找负责的医生。这是因为医生是在医疗机构的组织和管理下进行医疗活动,医疗机构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负有责任。 从法律依据来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里明确了医患双方协商的主体是患者和医疗机构。 在实际操作中,患者可以先尝试和医院的医务科或者医患关系办公室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这些部门专门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相关事宜,会安排人员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情况,解答疑问,并对事故进行初步的调查和评估。 如果和医院内部部门协商没有取得满意的结果,患者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处理医疗事故协商问题时,要清楚协商的对象和自己的权利,依据法律规定来合理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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