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手腕脱臼该如何赔偿?


当发生医疗事故导致手腕脱臼时,赔偿问题是患者十分关心的。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对于手腕脱臼这种情况,一般会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赔偿。 在赔偿项目上,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是医疗费,这就是患者因为手腕脱臼而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第二是误工费,如果患者因为手腕脱臼而无法正常工作,那么就会有误工费的赔偿。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是护理费,要是患者手腕脱臼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如果造成残疾,还会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等赔偿项目。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首先,患者可以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要是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然,患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赔偿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