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所得抵免应纳税额的方法是什么?


非居民个人所得抵免应纳税额是一项重要的税务政策,它可以避免对非居民个人的境外所得进行双重征税。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非居民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非居民个人所得抵免应纳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虽然此条是针对居民个人,但非居民个人在一定条件下也适用类似原则。 具体抵免方法如下: 第一步,确定境外所得。非居民个人需要准确确定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项目和金额。比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 第二步,计算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额。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税方法,对每一项境外所得计算应纳税额。不同的所得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例如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第三步,确定在境外已缴纳的税额。非居民个人要提供在境外缴纳税款的凭证,以证明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 第四步,比较抵免限额和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是指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如果境外已纳税额低于抵免限额,按照境外已纳税额抵免应纳税额;如果境外已纳税额高于抵免限额,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抵免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在进行抵免操作时,非居民个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同时,要注意申报期限和相关手续,避免因逾期申报或手续不全而影响抵免。总之,非居民个人在处理所得抵免应纳税额时,要严格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执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