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擦伤误工费赔偿天数和每天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不小心和别人发生碰撞,导致对方轻微擦伤。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误工费,我不太清楚该赔几天,每天又该赔多少钱。我很担心自己赔偿的金额不合理,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轻微擦伤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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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少赚的那部分钱。 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对于轻微擦伤这种情况,如果医院给出了明确的休假建议,比如建议休息3天,那么误工时间一般就是3天。但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不过轻微擦伤通常不会达到致残的程度。 而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同样根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受害人每月固定工资是6000元,平均一天工资就是200元(6000÷30),误工3天,误工费就是600元。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5000元,平均一天大概是167元(5000÷30),误工3天,误工费就是约501元。 在实际处理轻微擦伤误工费赔偿问题时,双方可以先根据医院证明和上述标准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赔偿的天数和每天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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