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期间故意伤害,缓刑期间又致人轻微伤会怎么判?


下面为你详细解答未成年期间故意伤害,缓刑期间又致人轻微伤的判决问题。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法律概念。故意伤害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而缓刑呢,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在一定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有着特殊的规定和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在缓刑期间又实施新的违法行为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回到未成年期间故意伤害,缓刑期间又致人轻微伤这个问题。虽然轻微伤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在缓刑期间实施这样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违反了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因为缓刑期间要求犯罪分子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等。致人轻微伤的行为可能被视为不遵守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从而导致缓刑被撤销。 一旦缓刑被撤销,法院会综合考虑之前故意伤害罪的判决以及此次致人轻微伤的情况。如果之前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等刑罚,那么就会执行原判刑罚。并且,此次致人轻微伤的情节也会在量刑考量中有所体现,虽然轻微伤本身不构成新的犯罪,但它反映了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的表现和人身危险性。 总之,未成年期间故意伤害,缓刑期间又致人轻微伤,很可能面临缓刑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罚的结果。具体的判决还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伤害的具体情节、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