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一定要本人领取吗?
我收到仲裁通知,说有仲裁调解书。但我最近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时间去领取。我想知道,这仲裁调解书是不是必须得我本人去领啊,能不能让别人帮我代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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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书并不一定非要本人领取。仲裁调解书是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由仲裁庭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精神,仲裁文书的送达可以参照适用。送达方式有多种,其中委托他人代领就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他人代其领取仲裁调解书。授权委托书需要写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另外,除了委托他人代领,仲裁机构还可以采用其他送达方式。例如直接送达,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邮寄送达,通过邮政等方式将仲裁调解书寄给当事人;留置送达,在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仲裁调解书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仲裁调解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电子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仲裁机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仲裁调解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所以,当事人在无法本人领取仲裁调解书时,不用过于担心,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完成调解书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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