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必须到场吗?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并非必须要亲自到场。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合同的核心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合同就可以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订立合同,不一定需要双方同时在场面对面签订。 如果一方无法亲自到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的方式来订立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而订立合同通常不属于必须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另外,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电子合同也越来越常见。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在不同的地点同时在线签订合同,这种方式同样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消费者和商家通过点击确认的方式订立电子合同,并不需要双方到场。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要求双方到场。例如,一些涉及重大财产权益、人身关系等较为特殊的合同,相关部门或当事人可能会要求双方当面签订,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自愿性。还有一些需要进行公证的合同,公证机构可能也会要求双方到场。但这并不是普遍的要求,而是基于特定的情况和规定。 综上所述,订立合同双方一般不是必须到场,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相关规定以及当事人的约定等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