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住了几个月后,房东经常不经过我同意就随意进入房间,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我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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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租赁合同的解除。租赁合同的解除,简单来说,就是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前终止双方的租赁权利和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同时,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出租人不得随意干涉。 在您描述的情况中,房东经常不经过您同意就随意进入房间,这显然侵犯了您对租赁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租赁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就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解除情形。像房东这种严重干扰您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行为,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房东随意进入房间的行为,已经对您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使您无法正常实现租赁房屋用于居住的合同目的,所以您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不过,在解除合同的时候,您最好先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房东进入房间的时间记录、与房东沟通的聊天记录等,以证明房东的违约行为。之后,您可以书面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等费用。如果房东不同意,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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