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能够解除?
我租了套房子,签了合同。但现在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外地,没办法继续租下去了。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要是能解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又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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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看。 首先是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坐下来好好商量,都同意解除合同,那么就可以解除。比如承租人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外地,和出租人沟通后,出租人也理解并同意提前终止合同,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租赁合同。 其次是法定解除。这有多种情形。在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像房子因地震等自然灾害严重受损无法居住,承租人或出租人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人明确说不再支付后续租金,或者出租人将房子又租给了别人,另一方就有权解除合同。还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况,比如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多次催促后,承租人在合理时间内还是没交,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房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最后是约定解除。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民法典》所认可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明确约定一些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当这些情况出现时,就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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