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合同未到期可以单方解除吗

我租了个房子,签的合同还没到期,但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别的城市了,想提前解除合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呢?要是可以解除,需不需要承担什么后果?特别想弄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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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未到期是可以单方解除的,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且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能够解除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其次,如果出现法定情形,也能单方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这些法定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房子因自然灾害严重损坏无法居住;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像房东明确说不再提供房屋给你居住;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你催告房东维修影响居住的设施,房东一直不处理;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对于房东而言,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能单方解除合同。比如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经催告后逾期仍不支付的。 如果没有上述正当理由而单方解除合同,就属于违约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要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没约定违约金,则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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