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还没到起租日期可以取消吗
我之前签了一份租房合同,起租日还没到。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办法租这个房子了,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取消合同呢?要是可以取消,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特别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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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还没到起租日期是有可能取消的,但具体情况要分几种来看。 首先,如果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可以提前解除的相关条款,那么双方按照合同里列示的内容进行合同解除就行。这就好比两人提前说好如果出现某种情况,就可以结束合作,到时候就按这个约定来办。 要是合同中没有这方面约定,作为打算提前结束租赁合同的一方,通常是要承担违约相关责任的。因为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双方都要遵守。不过,要是存在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情形,也是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比如突然发生自然灾害,导致房屋严重损坏不能居住了,这就属于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如果没有法定解除情形又想取消合同,最好先和出租人充分协商,要是能协商一致,同样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还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都可能属于不可抗力。 违约责任:就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如赔偿对方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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