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房屋需要过户吗?
我和前夫签了离婚协议,协议里写明房子归我。但现在房子还是他的名字,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需不需要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不过户会有啥风险不?要是需要过户,具体该咋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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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涉及房屋分配后,是需要进行过户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原因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和流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屋过户就是把房屋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手续。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了房屋归属后,只有完成过户,房屋的所有权才会真正转移给获得房屋的一方。这就好比你买了一辆车,只有办理了过户,车才真正属于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离婚协议约定了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如果不办理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并没有发生转移。 不过户存在一定风险。比如,虽然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你,但在法律上房子还登记在前夫名下,前夫可能会因为债务问题导致该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等,从而使你的权益受到损害。而且,如果前夫私自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你可能只能依据离婚协议要求前夫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法追回房屋。 办理过户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然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到你名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还需要缴纳一些税费,具体的税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总之,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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