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结婚后需要去公安局吗?
我刚在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身边有人说领完证还要去公安局办点事,也有人说不用。我有点懵了,不知道到底要不要去公安局。如果要去的话,去做什么呢?不去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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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结婚后,并非一定要去公安局,但在某些情况下,前往公安局办理相关业务是有必要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结婚登记这个行为。结婚登记是在民政局进行的,它是一种确立婚姻关系的行政确认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以,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在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婚姻关系就已经合法成立了。 而公安局主要负责户籍管理等工作。在结婚后,如果涉及到户口迁移,就需要前往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例如,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想要将户口迁移到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这时就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来操作。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前往迁入地和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另外,也可以到公安局申请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虽然不进行变更并不影响婚姻的法律效力,但变更后能使户口本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在一些需要出示户口本证明婚姻状况的场合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总之,民政局结婚后是否去公安局,取决于是否有户口迁移或变更婚姻状况信息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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