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我不太清楚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到底是什么意思。在生活里签合同、做决策这些事,感觉和这俩概念有点关系,但又说不清楚。想了解下这俩到底是啥,有啥用,对日常生活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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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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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民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着不同的含义和法律规定。 民事权利能力,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自然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意味着,无论年龄大小、精神状态如何,只要是活着的人,都有资格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比如拥有财产、接受赠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这一规定保障了每个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地享有参与民事活动的基本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则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能力。它与民事权利能力不同,不是人人都一样的,而是根据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来说,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以及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都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这一类,他们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行为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民法典》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对此有相应规定。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法典》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说明。 在日常生活中,区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非常重要。比如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这个合同通常是无效的。了解这些概念有助于我们正确地参与民事活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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