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灭失后宅基地使用权会怎样?

我家农村的老房子因为年久失修倒塌了,现在房子没了,我就想知道这宅基地的使用权会受到什么影响吗?是会被收回,还是我还能继续拥有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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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使用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权利,它与农村村民的住房紧密相关。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居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目的是在该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当房屋灭失时,宅基地使用权的处理情况较为复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这里所说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是指不可抗拒的力量导致房屋和宅基地的物理形态消失,比如地震、泥石流等情况造成房屋垮塌、宅基地被掩埋等。在这种情况下,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确实消灭,不过村集体应当为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 然而,如果房屋是因为自然老化、年久失修等正常原因灭失,一般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并不会立即消灭。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是保障农村村民居住权益的重要制度。村民仍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话,基于其成员身份,通常还是享有对该宅基地的相关权益。但村民需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重建。不过,如果村民长期闲置宅基地,不进行房屋重建,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的。比如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若村民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或者宅基地闲置时间过长等,村集体可以依据法定程序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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