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谁?
我家有一处老房子,因为太破旧就给拆了。现在有点拿不准这拆了之后宅基地到底归谁。是还归我家使用,还是会有其他的归属情况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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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老房子拆了之后宅基地归谁这个问题,得先明白宅基地和房屋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从所有权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意味着宅基地的所有权始终是归村集体的,不归个人。 不过,村民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老房子还存在的时候,村民基于房屋的所有权,依法享有对该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当老房子拆除后,情况就会有所不同。要是拆除后打算在原宅基地上重新建房,只要符合相关的建房规定和审批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后,就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 如果拆除后不再打算建房,并且户口也已经迁出本村集体,按照规定,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拆除后的宅基地长期闲置,没有合理利用,村集体也可能会按照相关规定收回。所以,老房子拆除后宅基地的归属情况,得综合多种因素来确定,关键还是看村民的具体情况和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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