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过后宅基地归属权是谁?
家里的老房子拆迁了,我就想弄清楚这宅基地之后到底归谁。我一直生活在村里,对这方面政策不太了解,就想知道拆迁后宅基地是还归我家,还是会有别的安排,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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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后,宅基地的归属权一般归农民集体。 首先,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法律层面明确规定属于农民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表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也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从根本性质上,宅基地并非归个人所有。 在房屋拆迁的实际情况中,如果房屋拆迁后,该农户仍然是本集体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农户可以重新申请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来建造房屋居住。这是因为集体要保障本集体成员的居住权益。 要是房屋拆迁后,该农户户口已经迁出本集体,不再具备本集体成员身份,那么随着房屋的拆迁,宅基地的使用权通常会被集体收回。不过,如果房屋拆迁涉及补偿,对于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归房屋所有权人,而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一般是给予有本集体户口的原权利人 。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因公共利益等原因,宅基地可能会被征收归国家所有,但国家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总之,房屋拆迁后宅基地归属集体是原则,但具体情况要结合农户的集体成员身份、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等因素综合判断。 相关概念: 宅基地: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农村宅基地方面,农户对宅基地拥有的使用权就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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