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子拆除后地基归谁?
我家在农村有一处老房子,最近打算拆除。我想知道拆除之后,地基是归我家继续使用,还是会有其他归属呢?我不太清 楚这方面的规定,就想详细了解下老房子拆除后地基到底归谁。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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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房子拆除后,地基通常归村集体所有。
首先要明白,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使用权。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从根本性质上来说,即便老房子拆除了,地基的所有权性质不会改变,依旧是村集体的。
村集体对宅基地有统一管理和规划的权力。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村集体有统一的建设规划或其他安排,可能会对拆除后的宅基地进行重新分配或利用。
不过,如果老房拆除后,原房屋所有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如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且经村集体同意,可能在一定范围内继续享有宅基地的相关权益,比如在原址上重建等,但这也需要在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之下进行。
相关概念:
宅基地: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
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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