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侄子在第一节课上和同学打架,责任该如何划分?

侄子在学校第一节课上和同学打起来了,双方都受了点伤。现在对方家长要求赔偿,我也不清楚这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是侄子全负责,还是学校也有一定责任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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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侄子在学校第一节课上和同学打架的责任划分问题时,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要明白几个法律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在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上比较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但仍不够成熟。对于这类校园打架事件,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如果侄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侄子不满八周岁,学校原则上要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义务。比如学校有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老师在事发前进行了相关教育,事发时及时进行了制止等。 如果侄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要求侄子的家长要证明学校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比如老师没有及时发现打架行为并制止等,学校才需要承担责任。 此外,打架双方的未成年人,他们的监护人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侄子的监护人需要对对方同学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监护人平时对侄子尽到了教育和监管责任,在赔偿时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所以,综合来看,责任划分要根据侄子的年龄、学校是否尽到职责以及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等多方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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