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说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按照新劳动法,公司辞退我应该怎么赔偿。我想知道不同情况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是按工作年限还是有其他算法,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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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赔偿标准需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被辞退,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或补偿。这是基于劳动者自身的不当行为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没有赔偿责任。 其次,当用人单位无过错辞退劳动者时,要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同样,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比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2.5年,月平均工资6000元,公司违法辞退他,那么应支付的赔偿金就是3×6000×2 = 36000元 。 此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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