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劳动合同法下工伤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单位上班时受了工伤,想了解在新劳动合同法里,工伤赔偿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我不太清楚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赔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单位和工伤保险分别承担哪些赔偿责任,所以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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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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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工伤保险法规体系下,工伤赔偿是保障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的认定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等。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对于不同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支付。 总之,工伤赔偿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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