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多开发票该怎么退?


企业多开发票的退还问题涉及到税务和发票管理等多方面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发票开具的相关概念。发票是企业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当企业多开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 对于不同类型的发票,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若发票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在填开《信息表》的当月作相应的会计处理,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若购买方已将发票用于申报抵扣,由购买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相关规定,销售方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若符合作废条件,可直接作废该发票;若不符合作废条件,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这里的作废条件一般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此外,企业在处理多开发票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会计处理。要根据发票的冲减或作废情况,调整相应的收入和税费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相关的发票和处理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