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票入账了是否还能作废?

我公司之前收到一张发票,已经入账处理了。现在对方说发票开错了,想要作废这张发票。我不太清楚发票入账后还能不能作废,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什么具体要求和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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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作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发票入账后是否能作废,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来了解一下发票作废的概念,发票作废简单来说就是把已经开具的发票宣告无效,使其失去原本的效力,不能再作为记账、报销等的有效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规定,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作废条件是不同的。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在开具当月发现有误,并且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这里的符合作废条件指的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然而,如果发票已经入账,就说明通常已经过了开具当月,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直接作废的。这种情况下,若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来冲减原来的入账金额。对于普通发票,如果发票入账且跨月了,也不能直接作废,同样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所以,发票入账后一般不能简单地进行作废操作,而是要按照规定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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