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的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婚姻法律体系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其中婚姻家庭编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有相关规定。 首先,让我们来解释一下补办结婚登记的概念。补办结婚登记是指那些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为了使他们的婚姻关系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结婚登记的行为。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一些夫妻举办了婚礼但未及时办理结婚证。 关于补办结婚登记的条件,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且男方需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需年满二十周岁,同时双方均无配偶,也不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婚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所设定的基本条件。 在办理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时,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通常需要双方的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这是证明身份的重要文件。此外,还需要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用于结婚证上的照片。这些材料是办理结婚登记必不可少的,确保了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办理的程序如下:第一步是申请,男女双方需持上述准备好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二步是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声明书中要如实表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和结婚意愿。第三步是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这是对自己婚姻意愿的正式确认。第四步是审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在审查无误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将准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为补办结婚登记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能够依法补办手续,使他们的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