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项目土地增值税如何堵漏增收?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对于新项目土地增值税的堵漏增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项目前期管理。税务机关应参与到项目的立项、规划等前期环节,对项目的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等进行准确评估和监控。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土地增值税按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计算,准确核算扣除项目至关重要。通过前期介入,能防止企业虚增成本,从而避免少缴土地增值税。 其次,强化发票管理。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各项成本支出都需要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扣除依据。税务机关要严格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例如,对于一些大额的建筑安装发票,要核实其业务的真实性,防止企业通过虚假发票增加扣除项目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再者,完善清算机制。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后清算的制度。在项目达到清算条件时,税务机关要及时进行清算审核。要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增值额计算准确。同时,要规范清算流程,提高清算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清算的条件、期限、报送资料等都有明确规定。 另外,加强部门协作。税务机关应与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项目的土地出让、规划建设等信息。通过信息比对,能发现企业是否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等问题。这样可以形成监管合力,有效堵住土地增值税的漏洞。 最后,加强税收宣传和培训。税务机关要向企业宣传土地增值税的政策法规,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同时,要对税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只有征纳双方都对政策有深入的理解,才能更好地实现土地增值税的堵漏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