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认罪认罚最后撤案了会有什么影响吗?
我之前被牵涉到一个案子里,司法机关让我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我觉得自己没罪就没签。结果后来案子撤了,我想知道没签认罪认罚最后撤案这种情况,对我以后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啊,比如档案记录之类的。
展开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而撤案是指司法机关终止对案件的侦查或审查起诉程序。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案件撤案,意味着司法机关经过审查,认为不应当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在没签认罪认罚最后撤案的情况下,一般来说不会对你产生不利的法律影响。因为撤案通常表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案件存在符合法定撤案的情形。从档案记录方面,正常情况下不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通常是指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的记录,而撤案意味着案件并未进入到法院审判环节,也就不存在有罪判决。 不过,在撤案之前的相关调查材料可能会在司法机关有一定的留存,但这些留存材料通常是用于内部的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不会对外公开,也不会对个人的正常生活、就业、升学等方面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除非是特殊情况,比如后续发现了新的证据,案件有可能会重新启动侦查程序。但只要你确实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就无需过度担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