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销项没有进账,是否需要交城建税及附加?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这个月只有销项发票,没有进项发票。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还需不需要缴纳城建税及附加。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交,能给我讲讲具体的法律依据吗?
展开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销项通常指的是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进账也就是进项,是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城建税及附加,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它们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附加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以及《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 当企业只有销项没有进账时,如果销项税额大于零,且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那么企业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一旦缴纳了增值税,就需要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来计算缴纳城建税及附加。比如,企业本月销项税额为10000元,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那么就需要缴纳10000元的增值税。假设该企业位于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为2%,则需要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0000×7% = 700元,教育费附加为10000×3% = 300元,地方教育附加为10000×2% = 200元。 所以,在只有销项没有进账,且产生了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的情况下,是需要缴纳城建税及附加的。不过,如果存在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情形,则另当别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