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安置房会有什么补偿?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但是说没有安置房给我们。我不太懂这方面的事,就想知道没有安置房的话,按照法律规定我们能得到什么补偿呢?心里没底,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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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没有提供安置房,被拆迁人通常会获得其他形式的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拆迁补偿的概念,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该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于没有安置房的补偿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和其他实物补偿等。货币补偿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而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是商业用房等存在停产停业情况的,还会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金额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总之,即使没有安置房,被拆迁人依然能依据法律规定获得合理的补偿,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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