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噪声扰民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家旁边工地经常半夜施工,噪声特别大,严重影响我休息。我想知道对于这种噪声扰民的情况,法律上有什么规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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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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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扰民指的是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处理噪声扰民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法对不同场所的噪声排放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对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噪声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等。这里的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则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如果遇到噪声扰民的情况,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噪声源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若是工业噪声,也就是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受到影响的人可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罚款。依据该法第五十九条,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若是建筑施工噪声,即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且要公告附近居民。如果违反此规定,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对于社会生活噪声,例如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如果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另外,居民家庭使用音响器材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也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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