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车辆误工费怎么赔偿?


在法律范畴内,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对于非营运车辆来说,其误工费的赔偿情况和营运车辆有所不同。 当涉及到非营运车辆误工费赔偿时,一般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身体受伤,从而无法正常工作,进而产生收入损失。这种情况下,误工费的赔偿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误工时间的确定通常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比如医院给出的病假条,上面会写明建议休息的时间,这个时间就是误工时间的一个重要参考。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从受伤开始到确定伤残等级的前一天所经历的时间都算作误工时间。 关于收入状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受害人每月工资收入是5000元,因为受伤请假一个月没办法工作,单位扣除了这5000元工资,那么这5000元就是实际减少的收入,侵权人就需要赔偿这5000元的误工费。受害人需要提供收入证明,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来证明自己的收入情况。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假设受害人最近三年每年的收入分别是4万元、4.5万元、5万元,那么平均下来每年收入约为4.5万元,每月约为3750元。如果误工时间是两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7500元。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当地相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是4000元,误工三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12000元。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做了详细规定。





